人群跟着喊了一会儿口号之后,不知是谁在起哄,高声询问主席台上的我外公,问为什么不把这对伤风败俗的狗男女的衣服扒光,让他们当众出丑。我外公或者是出于人道主义的仁慈吧,他当然听得见人群中某人的起哄,却当做听不见,没有理会。可是那几个人却不肯善罢甘休,起哄了一会见没有反应,不知是谁(或者就是那个女的嫂嫂那些人)高喊了一声把他们的衣服扒了,人群中立即有人冲出来,紧接着一个、两个……全场霎时间就大乱起来。
那时的批斗大会往往都是如此,只要一有人起哄,管你主席台上的人如何反应,往往一窝蜂而上,也不辩对错不管是非黑白,斗了再说。反正革命无罪造反有理,谁敢包庇,一样造他的反,管你天皇老子。试想想,连一个堂堂的国家主席都可以被当众羞辱,何况这些如草芥般的平民百姓;何况还是真正做出了伤风败俗的所谓“狗男女”呢?
其结果可想而知!
我母亲看着那对台上的男女的衣裤霎间被人们当众扒了个精光。再想想自己与我父亲的事情如果也败露,其后果和下场……自然是不寒而栗,唯有暗暗祈求上苍保佑,千万不要种下孽根。
可是,无论如何,那时的我以及我的同胞弟弟,早已在我父母亲的第一次交合之时,偷偷地在我母亲的体内调皮地着床了。
事情又过去了一个多月了,我母亲的月经还是没有见来,这时的我父母二人已经懂得了这意味着什么了,立时开始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坐立不安了。我母亲除了埋怨我父亲之外,唯有偷偷的在夜深人静之时以泪洗面,以及如何的掩饰了
等到事情终于被外婆察觉之时,我以及弟弟已经在我母亲的肚子里嘻笑打闹有四个多月了。我外公自然是暴跳如雷,不过也不敢声张,毕竟那时除了我母亲的家里人之外,尚未有别人发现这件事。
其时我母亲才刚刚满十九岁,未到法定的结婚年龄,而且纵然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也绝过不了婚检这一关的。想要以结婚这一招来瞒天过海掩人耳目根本行不通。如果要把孩子打掉——也就是说,把我以及我弟弟从我母亲肚子里提前赶出来。可是那时候我们的生命已经有四个多月了,一般的土方法不一定管用,而且也不一定安全。到医院去做人流,以一个未婚女子的身份,加上我外公当时的支部书记位置,以当时的混乱时势,稍有不慎,我外公的乌纱帽非但不保,身败名裂不说,甚至会招来牢狱之灾,或者也象当初他斗过不知多少个犯错的所谓牛鬼蛇神一样,被人斗臭斗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而且当时的医院医疗设施严重的不齐全,特别是关于妇科人流这样的设施,就更加不用说了,哪里能象如今的各大小医院一般,什么都一应俱全呢!所以我外公他们思前想后,还是觉得行不通。
幸好当时我母亲的二嫂子——也就是说我的二舅妈当时也有四五个月的身孕,我父亲毕竟多读过几年书,也多听过几段收音机里的三国演义、隋唐演义什么的,鬼点子特多,想出了一个什么“滥竽充数”的点子。我外公及家里人听了,认为也算是下策之中的一个上策了,于是先期做好准备工作,一方面暗中从外地采集民间土方,想方设法把我们这两个小鬼从我母亲肚子里往外赶,提早结束我们的短暂一生。可是,我和我弟弟就是结成了攻守同盟,与我外公对着干,时机不成熟,就是不肯出来。没办法,我外公只能用我父亲的那一招“滥竽充数”了。而且,我母亲是我外公四个子女当中唯一一个女娃,平日里也最是疼爱这个任性、反叛的女儿,也不想有意外发生。如果强行要用那些什么只是听说过的土方法去打胎,万一连大人都有个什么闪失的话,那是他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在知青场后面的山里,是属于我母亲生产队的山场,在离村里约有二里地的一个山谷里,生产队办有一个磨菇场,为了防止被人偷摘磨菇以及便于管理,在菇场里建有一间三居室的小泥砖屋,派有几个人专门管理菇场的。而我母亲的大哥哥是生产队长,我外公又是大队的支部书记,要调动社员的分工自然是随心所欲,社员莫有敢说半个不字的。
当下我的大舅舅便把菇场原有的三四个人抽调出来,安排到知青场的蚕房或者采桑组里去,把我母亲以及我二舅舅夫妇三人安排到了菇场里边去。那三四个菇场原有的社员虽然心里有点不快,但想到我二舅妈大着个肚子采摘桑叶,在当时的三伏天之下是有点吃不消的,把她抽调到阴凉的菇场里边去情有可原无可厚非。而把我母亲也一起抽换掉,那也是考虑到一家人在一起,相互也有个照应之故。人们自然也没往别处多想。
从这以后的日子,我和我弟弟再也不用被我母亲每天用布带紧紧地箍勒住身子,可以痛快地舒展筋骨了。幸好当时我们只有四五个月的生命,而且从我母亲发现我们两小鬼进驻她肚子之日起开始捆扎布条,到松开布条的日子也只有一个多月的功夫,倚着我们俩攻守同盟的信念以及顽强的生命力,还不至于把我们俩捆坏。
磨菇场离知青场本就有两里多地,而村上人要到知青场就已经要爬几十级梯田了,而且菇场在山谷间,也没什么好玩的,人们纵使到山里砍柴,也都很少会到谷底里来,而且人们就算砍柴,也都是利用中午的工休时间进山砍柴的,匆匆忙忙的砍也砍不了多久,又该到下午出工的时间了,哪会有什么时间到菇场溜哒呢?纵使偶尔有一两个闲逛到菇场来,我母亲大可以躲在自己的房里说是午休,或是说上山砍柴去了,人们并不是非要问个究竟不可,大都不过是见人不在顺口问问而矣!因此,我母亲大肚子的事一直没有被人们发现,而我们也得以在母亲的肚子里茁壮成长。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我和我弟弟见时机成熟了终于肯携手钻出母亲的肚子来了。
那是在寒冷冬日的一个拂晓,我带着一声响亮的啼哭,钻出了母亲的体内,在外大队的一个接生婆的手中手舞足蹈。
“是个女娃。”接生婆对我母亲说,并着手剪肚脐带等。
“哎唷!怎么还痛哇,还在动哇!”我母亲感觉到肚子里还有东西在里面一动一动的,而且疼痛感丝毫没有减退,禁不住叫道。
“难道是双胞胎?难怪这女娃这么瘦小。”接生婆忙将手中瘦小的我交给站在旁边的我外婆手中,翻身帮我母亲做检查,“唉哟,果然是双胞胎,大嫂,恭喜你了。”
几分钟之后,我弟弟也顺利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由于是双胞胎,而且是龙凤胎,一下子把我父亲以及我外公们的原有计划打乱了。也就是前边说的什么“滥竽充数”计策了。原来我父亲的意思就是想借着我母亲与我二舅妈产期相近的机会,不管谁先生,都先瞒一段时间,等到两人都生下来之后,才对外界说我二舅妈生了一对双胞胎,如果两人生的都是男的就说是男双胞胎,都是女的当然说女双胞胎,一男一女就说是龙凤胎。因为我外公的家族史上也有过双胞胎的先例,这样说一点都不会牵强。这样就可以“滥竽充数”、瞒天过海了。岂知我们姐弟俩就是故意要和他们捣乱一点面子都不给他们,一下子就一起蹦出来俩了,给他们来了个措手不及,打乱了他们的如意算盘。
他们只能重新商量对策,但无论怎么商量,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其中的一个偷偷地送人。至于要送我还是送我弟弟,则要等到我二舅妈分娩之后才能做出决定。因为那接生婆已经把这消息传了出去了,说我二舅妈生了一对龙凤胎,(请她来的时候没料到她有一个亲戚会是我外公所在的大队的一个生产队的,她从菇场出去之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顺便探望了她的这个亲戚,当然会将她此行的目的跟她的亲戚说了。幸好当时还对她说是外公的媳妇生孩子才尚有回旋的余地。)所以要送谁,就等我二舅妈生出来的结果是男是女了。生的是男的话,则把我弟弟送人,生女,当然是将我拱手送人了。
在我们姐弟俩出生后的第十三天的半夜,我二舅妈终于生下了一个女娃——也就是我的表妹。我的命运就自然不用说了,只得脱离母亲的怀抱,到另一个与我没有丝毫血缘关系、而且永远都不可能回到母亲身边的家庭里的陌生人身边了。
当我刚刚满月后的一个寒风潇潇的深更半夜,我母亲流泪满面地喂了我最后一次奶(我这般的娇小,或者就是从小缺少母亲乳汁的抚育的缘故吧!),便把我交给了一个人贩子。从此把我带离了这个我呱呱落地后只生活了一个月的清幽宁静的山谷,带到了我养父养母的身边。而当时的唯一信物便是我外祖母送给我母亲的一对金耳坠之中的其中一只,另一只自然留给我的那同胞弟弟了。我的那一只,我父亲在上面用小刀刻了一个“凤”字,而留给我弟弟的那一只,刻了一个“龙”字。还有的就是裹在我身上的一身小儿的衣服了。(其实后来我的养父母和我父亲是同一个姓,所以我和弟弟的名字也近乎相同,这也许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吧。)
我被人贩子——说是人贩子,其实是冤枉了人家的。那是一个媒婆,由我外公从外地找来的,骗她说我的命是与父母相相克,(而且我外公的乡下一直以来都有一种迷信的说法,龙凤胎必须要分开来养才能养得大两个,否则必须有一个是要夭折)叫她帮忙找一个肯收养我的人家,那媒婆便找到了邻县的一对被下放的“黑五类”的中年教师夫妇,这对夫妇无儿无女,很想收养一个孩子,机缘巧合之下,便成了我的养父母了。
当然,我从小到大,都不知道他们不是我的亲生父母,只知道父亲叫夏本冠,母亲叫尤翠兰。在我的那一段人生字典里,似乎从来都没有养父母这个词组。我就是他们的女儿:夏子芯。
我父母亲(这是我自懂事以来一直都是这么一对父母亲,所以从今后的叙述中,称呼自然就不分是养的还是亲生的了,至于亲生父母我是自从被送走之后就从未谋面,而且也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所以这以后说的父母自然指夏本冠和尤翠兰,就不再是前文所说的我父母了,及后就不再详述)是文革期间被打成黑五类的下放教师,一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打倒四人帮之后的拨乱反正,我父母亲才得以平反,并且几经辗转,重新回到了他们原来的单位——肇庆市某教委工作,我也得以成为了城市户口,开始在城里读书了。
经过十年寒窗的苦读,以及我父母的精心培育,一九八八年,我终于考上了湖北省一家科技大学的电视广播系,攻读本科课程。
在紧张与忙碌的学习中,似乎没什么印象一般,大一就浑浑噩噩地过去了。其间当然不乏那些多情男生向我传纸条递情书,但当时的我或者真是太忙,也或者真的是情窦未开吧,对这些事往往是一笑了之,从未理会过。渐渐地,那些锲而不舍的情痴们也就慢慢的不见了踪影,转而“另觅新欢”了。直到班上的所有女生都已名花有主,只有我一个人仍然形影孤单时,“三点一四”与“三点一四一五九”就对我不依不饶了,说在这个寒假来临之前非要塞个男朋友给我不可。那时已经是大二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