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白的小吊带下裸露着的结实的手臂光滑无比。
“都是你开那么快,吓死我了。”明姗姗明显是落后了他一点,竭尽全力才和他同一条线上。
玲珑可以理解为这样。
“姗姗小姐,不是说好了玩玩而已,你那么拼尽全力我能不用尽全力么。”何况输给一个小女人是多丢脸的事。
这要是被他的兄弟们知道他今天输给一个小女人了,那还不得被他们取笑半年。
“啧,没想到好起面子来什么都不愿妥协,呵呵,女人也一样?”她将脑瓜凑到大男孩的脸前,两人太过近的距离。
玲珑觉得自己站在他们旁边看戏会不会不好。于是,转身想走。
“走什么啊,小美女。”玲珑还没走两步就被明姗姗搂着脖子僵硬的走到大男孩的面前。
“这又不是什么隐私,小美女,我想问问你刚刚看到谁的自行车到这里的?说实话就好,不会怪你。”
她可不可以说同时到达。
“这个。我也不知道,我只是瞄了眼。”她找到合适的回答方式了。
明姗姗撩了撩耳边的微卷的烫的棕色发丝,依旧是不服气,“这次不算,下次我们还来,就到这里,我看这条路还挺长的。”
长和比赛谁先到有什么逻辑关系?越长越能比出耐力?玲珑一片懵懂之中。
“比就比,姗姗小姐,你要是输给我,那就。”他的指腹点在她的下巴上,“等我想想好了。”
“搞神秘。”明姗姗扶着自行车从她眼前走过,扭头时甜甜的说了声拜拜。
玲珑看着他们两个走了几步已经平行在同一条线上,这种亲密相比刚刚的比赛时的那种犀利的目光相比,简直不是同一个人。
“姗姗,刚刚摔疼了没?”大男孩看了看她的小腿上的一点泥巴。
在她停下的时候,蹲下身伸手替她揩掉那泥巴,玲珑看到了那个叫姗姗小姐的小女子怔住了,甚至有点惊讶。
她俯身拽起他的手臂,他顺势站直身体,“你干什么呢,我怎么样与你无关,我说过的我们只有比赛,你把我的话给忘了。”
玲珑停了脚步,看着大男孩有点慌乱的追了一步。
“姗姗,你知道我没别的意思,只是看你腿上有点泥,你这是怎么了?”
“我。”明姗姗上自行车。
他也上了自行车,连忙追了上去,在自行车伸手都想把她拽下自行车,可是这样太危险了,她会摔到在地上,他的手指僵愣在半空中迟迟没有伸过去,只是曲着手臂,风吹过一片落叶从他的臂间划过。
手指轻轻的蜷缩回来,似再也没有勇气再伸向去。两人的自行车一左一右,一前一后,以不急不慢的速度冲出这条路。
路口的两边只有几颗荒芜的树木,一片萧条的草都变得枯黄,风吹时没有一点的生机。
“好了,我回家了,我们就此分别各自走各自的路。”她二话不说就往右侧的方向去,而他还愣愣的在原地看着她骑着自行车侧对着夕阳的身影。
玲珑来到路口时看到那大男孩低着头看着手上的皮夹,她径直从他身边走过,突然手臂被拽住,“小美女下次你要是见到她就帮我把这个给她。”
“万一见不到呢?”她说。
“没关系,见不到就算了,但是如果有见到的机会那就太好了。”语气充满诚恳,少年不羁的面容和这夕阳显得那么的和谐,美丽。
手中的皮夹是朱红色的,上面的图案是某个乐队的照片,时尚的衣装有股浓浓的都市气息。
就像海滨的味道一成不变,除却豪华糜丽,锐利,时尚,甚至透出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奢华。
她感觉突然胸腔一片闷,捂着胸口连忙坐到一边的长椅上,目送着少年那飞舞的白色T恤。
曾经的她生命中的白衣少年却已经再也回不到她的世界,他的世界充满时尚,奢华的味道,和那个公主蓝泌是那么的般配,当真是应了那句话:公主就该配王子。
也好,从此她的世界只有她一人的兵荒马乱,与他半分关系都没有。
如若只是他心中有别的女孩子她会选择妥协,哭泣,会原谅,可是那是一颗赤果果的心脏,她做不到原谅两个字。她的心陷入冰窟里,连带着极致的冰冷,只有在他的面前时会表现得淋淋尽职。
把这颗冰冷的灵魂永远的锁在在这躯壳里。
麻木不仁的这一刻只有眼眶的泪而没有哭声,连哭都哭不出来是多么的悲哀。
头低在膝盖之间,试图让泪水掉落,却迟迟都落不下来。
一辆辆黑色的跑车从眼前划过,扬起一点灰尘,她抬头时看到夕阳都落山了,不见一点余晖了。
一个人浑浑噩噩的踏步在这充满坑洼的泥路之上。
只是走到了一处池畔边,看着那游动的红鲤鱼,那么的自在,她突然笑了,看向手机屏幕上的未接电话,她果断的删除。
天空虽然有些乌云,可是却迟迟没有下雨,也不知道等下到底会不会有大雨。天那么的黑。
文学会到了,她却无心理会,只是如从前那样陪陪春绮。
来到星园,很多学者都到了这里,她提着自己做好的饭,来到门口,还未推开门就听到里面一阵阵的喧闹声。
她的手指轻伏在门上,却始终都没勇气打开这扇门,她不是怕别人的议论,不管有没有议论声都对她没有那么大的影响,明澈说得对,为什么要让自己活在别人的言论之中,她自己那么在意,而别人不过说了就结束,那些无意或有意中伤的言语别人一笑了之转身就忘记。
只是到底她不太喜欢这样的场合,一是不认为自己有这样的才气,另一方面是人多,人多的地方虽然偶然很是喜欢,可是却免不了要点交际,虽性格温和容易和人相处,可她更喜欢独处。
“你怎么才来,已经到了很多人了。”抱着她的脖颈,一脸傲娇,嘴角扬得那么的高,铁定是见到了她想见到的人了。
“让我很意外的是我这次看到了一直喜欢的一个很年轻的作家,我到今天才发现人家还未成年就出了人生中的第一本书,果真还是男人容易成功,哈哈,真是大饱眼福,玲珑你真的是做事太慢吞吞了,要是再晚点来估计大家都走了。”
“谁啊?肯定是个大帅哥才会引起你的注意。”玲珑伸手一捏她的鼻子,她一躲,走在她的面前转身,玲珑追了上去。
在推开格子门时,她的心跳提到嗓门里,最好别遇到明澈在这里,否则估摸着要被他暗地里笑她了。
不是显得他怎样,而是他是成功者,她在他面前俨然显得那么失败。
微微一笑,有的人对她一笑,她也还之一笑,而就揪着的衣袖,匆匆的往里头的角落去,偷偷环顾四周,没有见到他。
她这才缓缓舒了一口气,心上的石头也落下了。
“说了你也不认识,你所买下的这些书当中没有他的书呢,我之前买了一本签名的,但是虽然有签名的,却没见过他本人,就像你以前一样倒霉,那次我没赶上签售会,咱俩太同病相怜了。”
在这角落里没有人注意到她和春绮两个人,玲珑为这样而感到高兴,这样她可以在这角落里安安静静的听春绮的唠叨就行了。
这次的文学会上如同上次一样多人,但是很多都是外地赶来的,春绮的父亲正和他们聊得火热,春绮此刻只顾着和玲珑谈及她的新偶像。
毕竟还是十八岁的小姑娘,她的偶像换来换去不知换了几个人了。玲珑印象之中已经听了她所说的有几个人,之前的全都是歌星或者演员,这次换成了喜欢写散文作品的作家。
“这次这个你能喜欢多长时间呢,春绮。”坐在她们对面的是刚来的玲珑的朋友。
玲珑还没见过,只是乖巧安静的老实坐着听她们的对话。
“我觉得这次会喜欢的时间长不了多久,可能我骨子里还是比较喜欢明星吧。”春绮这话一点也不假,玲珑也觉得是。
等到下次哪部电视剧红到天际的时候,她应该会就此当成余生的偶像了。换了几次之后她就会消停了,十八岁的小姑娘就是这样,不像她自己,过了整整六年了,她依旧是不像那些疯狂的小姑娘追起明星时那么疯狂。
除却看过书之外,什么也没有做过。
“玲珑,下次我要去看明星演唱会,你要不要去,我帮你抢票,我可是抢票高手,绝对能帮你抢到。”
“我。”她犹豫不已。
春绮的朋友觉得很是无趣,就到外面的走廊走一走透透气,里面人太多,总感觉有些闷。
“玲珑,一起去么,你要是够朋友的话就一起去。”
“我,我还是算了,你也知道,我从读书到现在还没真正的追星过,而且演唱会的门票那么贵,我实在是舍不得买。”而且如若明澈知道不知会不会说她正事不做。
“啊,好吧,也是,演唱会的门票都是很贵的,你要是舍不得那还是别买了,反正你兴致又没那么高,免得到时候买了之后就后悔了,我叫刚刚那个朋友一起去好了。”
格子门上折射着午后的阳光,微微投射进来时留下一点点细碎的阳光到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