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厌倦于说老一辈人的故事,因为里面太多的相逢,太多的离别,总是那么多的苦情和那么多的伤春悲秋和你侬我侬,有上山下乡的青年才俊,有田野山间的美丽姑娘,明明是很美的图景,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蒙上了不一样的色彩。那些情和爱,希望和绝望,以及那些说不太清楚又道不怎么明的禁忌之恋。方知明和唐之遥以为这些尘封的情感最终会消失,可是当自己的骨肉逐渐长大,曾经的责任也消失了,那些曾经躁动不已的神经就像叫嚣着,无声的默契推搡的二人迈出了脚步,热情又卑微的寻找过去的自己。
老套开头大约要从二十年前说起。
那时方知明就是时代浪潮中被冲到了所谓穷乡僻壤的一员,满怀满心充斥着太多的抱负,终于在看到山村肮脏的猪圈的时候流下一把心酸的泪。喂猪,放牛,村里面分配的事情不算多。可是这在大城市养习惯了的嫩骨头,哪里遭的了这样的罪。细白的手指也变的粗糙,皮肤也被晒的通红甚至开始脱皮,刚配的眼镜也磕了一个角。终于在一天,这样的情绪就爆发了出来。
方知明躺在半山腰上,他什么也不想做,树下阴凉,他还是口干舌燥,连日的农活让他肌肉酸痛,镰刀放在自己旁边,他明知道自己今天的猪草还没有割。却不愿意再动。
远处走过来一个男人,看起来不算高,却壮实,方知明自然没有搭理他,那人却过来:“村里的姑娘说来了几个城里的小伙子,其中一个细皮嫩肉好生白净,被分在心里喂猪,我就说哪有那样的人。今儿就算见到了,确实是比村里的姑娘都水灵。”方知明躺在那里也没有搭话,他早在读书的时候就因为生的白秀气,被男人瞎说习惯了,再加上性格好,人缘也不错,只是他不愿意和这目不识丁的人说话。就闭着眼佯装睡觉。
那人见他不搭理,也就似乎识趣的走了。等到日落西山,方知明才知道后悔。猪草没割,恐怕今天村里面又该说自己这些城里来的娇气,怕是要加活儿,才傻愣愣的拿起镰刀准备上山去。才走不远就被人拽住:“眼瞅着天黑你要去哪儿?”
原来是下午那人,方知明也就冷冷的说:“趁着凉快割猪草去。”
“凉快,是凉快,碰个蛇啊野兽啊,你人凉的也快!”那人气呼呼的也没松手。
方知明先是一惊,后来想想似乎是这样,南方林密草茂,自己就这样上山总是怪吓人的,可是想到组长那句“偷懒就加活儿。”他也真的害怕,“我……我不去要加活儿的!你以为我要去啊。”那人见方知明着急的快要流泪了的样子。就把自己背后背的猪草给了方知明,“你拿着吧,喂完我送你回去。”这种时候方知明哪里知道客气,拿起来说了声谢谢就往猪圈的方向跑,那人就在后面哭笑不得的的慢悠悠的跟着。
方知明和李奇的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那个时候的懵懂和所谓的情愫总是很容易滋生。方知明自然知道这样的情愫叫什么,因为那被封存的读本里面,也有这样的故事。
教会一个榆木脑袋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可是看在他每天帮自己干活儿的份上我就帮了这次吧。算数,语文,方知明总是在李奇帮自己干完活之后就教他这样的事情,李奇托人给方知明做了手套,方知明之前的磨出来的口也逐渐的长好,这细细白白的胳膊在夕阳下晃的李奇面红耳赤。再怎么看,方知明也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那树杈子敲李奇的脑袋,“你还真是榆木脑袋啊,那今天我就教你一件事儿。”李奇呆愣楞的看着方知明的笑,真美。
方知明亲上去的时候,李奇只觉得这唇又甜又软。甚至比想象中的还要嫩。忍不住抱上了那人的肩膀,这细细瘦瘦的身板,说不出的惹人怜爱。方知明红着脸教着李奇怎么做,村里也没什么人,旷野,荷塘,还有其他意想不到的地方,就成了他们两个享受快乐的地方。
每一次故事到了幸福的时候就该说一句好景不长,如果定格在这一刻会不会更好。
方知明发现李奇给自己干完活之后开始躲着自己,而自己回城的日子似乎也有了一点眉目。不能哪一个人的对或者错,只能说当未来有所背负的时候,我们都或许会心怀鬼胎。
知道李奇结婚的时候,方知明也没有什么波动的情绪,自己回程的文件已经下来了。方知明教了李奇很多东西,这些让李奇在开放之后赚到了第一桶金,下乡的经历和闲暇时候写的小作品小研究也让方知明回城之后小有名气,顺利进入学校大学教书,未来安逸稳定。生活的故事总是告诉我们,感情这样的事情,你我都互不相欠。那个时候的人,总归把轰轰烈烈忍气吞声埋在深深的肚皮里,那天方知明去坐回城的车的时候,就看到一盒子放在门口的桂花糕,再穿过李奇家门口的时候,李奇的母亲在打扮他的儿媳妇儿,李奇穿着新郎的袍,方知明也没看一眼。
回到家里,家里人簇拥过来,看着就落在外才回来的儿子,瘦了,除了行李,带了一盒桂花糕。放在桌上,被方知明的母亲父亲姐姐姑姑分了吃了,总是夸这桂花香甜,是乡下人最好的手艺。方知明只是笑笑,也没有说话。安静的收拾着行李,只想好好的休息睡觉。父亲说他的工作马上就能安排上,因为之前他寄回来的稿子,他父亲已经帮忙投递到了学校。学校正眼巴巴的等着他这样的人才回来去学校人教呢。
苦尽甘来。
方知明本想一心扑在学术上,只是父亲母亲姐姐们似乎并不想如他所愿。总是怂恿着他去接触各种各种的姑娘,门当户对贤良淑德秀外慧中,就好像被吹破了天一样的词汇都被安放在一个漂亮小姐的身上,希望是在大学里面教书的,唐之遥。
政府部门工作的父亲,当小学老师的母亲,稳定的家底,人生的也漂亮。时髦的烫发,也爱打扮。方知明看来是一个很漂亮的姑娘,但是他不爱姑娘。
对方也不爱自己。
同一个学校里面教书,总是低头不见抬头见,这个老师的作风古怪,别的女老师都喜欢和男学生打打闹闹,她却对班级的女孩子关心。虽然女孩读大学不容易,但是她那样的关心也未免太无私了些。她总是和一些单身的女老师近了,又远了。相敬如宾的样子总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家里的撮合还在不断的继续这,两个人也装模作样的开始接触。那天方知明想起来自己钥匙落在办公室,回到办公室看到窗户没关,看天色阴沉沉的就好像要下雨。他走到窗边,光窗户,他就看到,那盛开的梧桐树下。
两个人在拥吻。
似乎某种情绪喷涌而来,那个女孩是唐之遥,她真的很美。另外一个,是方知明的学生,他今天刚签完教务处的证明,她后天就要出国。故事从最开始,她们两个似乎都在流泪,抱着对方,就像一个悲剧故事的开头和结尾。
方知明蹲在窗台边上,兀自流泪。他实在见不得太多的悲欢离合。下了很大的雨,再去看,之看到唐之遥在雨里面站着,初秋的风很冷,等的女孩儿在雨里瑟瑟发抖也不愿离去。那人今晚去北京的火车,明天就从北京去了那个遥不可及的异国他乡。女孩望着雨里已经消失不见的身影。
方知明拿着伞,给女孩撑开。把女孩带到自己家,他早就从家里搬出来到学校分的房子里了。女孩儿没有出声,也没有接着哭,只是接着方知明的姜茶,茫茫然的看着远处。
方知明拿出抽屉里的照片,这是下乡之后村里面组织拍的,回来才拆开村里给的东西里看到,原来那个时候,李奇就站在自己的旁边。所谓的听姑娘们说来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小伙子,不过就是傻的很的扯淡。
方知明自顾自的说,唐之遥沉默的在一边听。说完,唐之遥也开始说起来自己的故事。是书店里的相逢,也是一来二去的普通故事。
再后来,就是烂俗又顺理成章的结局。方知明被自己母亲威胁,要他留下方家唯一的血脉。唐之遥作为家里唯一的独女,也被各种各样的托付。本来互倒苦水的两个人,就这样被推到了一起。然后在催促之下结婚,生子。1991年的春天,唐之遥生下一对双胞胎。
“叫什么名字好?”抱着孩子的孩子的奶奶问这两个人。
“大的叫方糖吧,他此生要甜蜜些。”方知明说。
“那小的的叫方逸吧,他此生要自由些。”唐之遥看着怀里的孩子说。